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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践行十九大·清风润新田”全县廉政摄影比赛征稿方案》的通知

2018-07-13点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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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田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践行十九大·清风润新田”全县廉政摄影比赛征稿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委各部委,县直和中央、省、市驻新单位:
  现将《2018年“践行十九大·清风润新田”全县廉政摄影比赛征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大力宣传发动,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田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2018年“践行十九大·清风润新田”全县廉政摄影比赛征稿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唱响“品质活力 智慧新田”主旋律,以廉政文化引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挖掘地域廉政文化素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敬廉、崇廉、守廉,形成风清气正的新氛围,根据《中共永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清廉永州”全市廉政摄影比赛征稿方案>的通知》(永纪办[2018]31号)文件精神,特举办本次活动。
  一、活动主题
  通过摄影这一艺术形式,真实再现各地、各单位和各行各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并多角度、全方位反映各地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新景象、新风貌,鞭鞑贪腐、弘扬正气。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新田县纪委县监委
  协办单位:新田县卫计委、新田县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范围
  全面反映全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摄影作品,特别注意拍摄下列素材的摄影作品:
  1.新田县枧头镇龙家大院、陶岭镇周家爱莲公园等县区内富有特色的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有条件的也可组织人员拍摄舜帝陵道德为先、柳子庙民生为本、周敦颐故里廉洁为上、陶铸纪念馆无私为民、江永县上甘棠村忠孝廉节等五个省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以及永州市廉政教育展馆、白石山廉政文化长廊、永州市廉政文化主题公园“清风园”等永州廉政文化建设工程。
  2.全县各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区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有特色有亮点的工作。
  3.涉及乡镇纪委在行动、纪检组长有话说、“纪委喊你来领钱”等工作及“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扶贫领域腐败“1+4”专项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春雷行动”等专项活动相关内容。
  4.监察体制改革方面内容。
  5.其他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的相关内容。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将评选获奖作品20件左右,其中一等奖1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6件,优秀奖10件。主办单位将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稿酬)。
  五、征稿细则
  1.参赛者须实名投稿。
  2.各单位请按文件要求报送参赛作品1-3件,题材、风格不限,彩色及黑白(单色)图像不限,单幅和组照统称为件,组照须4-8幅为1件。
  3.参赛作品单幅图片文件(JPEG格式)大小:照相机5M以上,手机2M以上。所有来稿作品需保留原始数据信息,如不能按规定提供者,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
  4.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或删减画面主要元素或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投稿方式:将作品原件电子档发送至邮箱xt4752510@163.com;或将作品电子档拷贝到U盘报送至县纪委县监委宣传部(行政中心东区601室)。投稿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说明、联系电话。
  6.截稿时间:2018年7月29日18时。
  六、作品评审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委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担任。
  七、参赛须知
  1.参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则约束。
  2.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主办单位将在投稿作品中择优选取作品报送参加2018年“清廉永州”全市廉政摄影比赛。
  4.主办单位有权将投稿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户外、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等宣传),或对作品进行结集出版,不再支付稿费。
  5.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
  6.主办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获奖和入选作品数量作出调整。
  7.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8.赛事活动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0746-4752510。
  9.赛事网址及微信公众号:
  新田新闻网(http://www.xintian.gov.cn/)
  新田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intian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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